通緝犯在派出所靠友人接應脫逃 各判3月徒刑

新竹市23歲毒品通緝犯蔡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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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被緝獲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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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暗中用LINE聯絡25歲友人黃崧銘前來接應逃脫。新竹地院依脫逃罪分別判處2人各3月徒刑。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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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亦程因毒品案去年5月25日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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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後就被轄區派出所彭姓警員在住處緝獲。蔡被帶回派出所作完筆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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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解送歸案。這時剛好有民眾來派出所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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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見警力無暇看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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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手銬、腳鐐已暫時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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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趁警員不注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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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用LINE聯絡友人黃崧銘,請他立即備妥機車前來接應。到了下午6時,蔡男見時機熟,從派出所往對街約20公尺的便利超商全力奔跑,再跳上黃崧銘的機車後座逃逸。在警方策動下,蔡男隔天上午在友人勸說下自行投案。法官認被告蔡男被緝獲後仍毫無悔改之意,利用員警不察疏忽之際,聯絡他人幫助脫逃。另一被告黃男明知蔡是被緝獲的通緝犯,竟助其脫逃。審酌2人均坦承犯行,且蔡脫逃後投案,依脫逃罪分別判處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另涉嫌過失縱放人犯的彭姓警員,日前已由檢方為緩起訴處分。(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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