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里長陳男嘲諷寫有現任里長林男題字的造景石像墓碑,
下半身曲線雕塑
,林上前質問反遭打傷,
刀具櫃
,陳男被法院判拘役。 (劉宥廷攝)
高市三民區公所去年6月邀集各單位會勘立德公園綠美化工程,
浴櫃工廠
,前任里長陳錦雄批評設立造景石像墓碑,
文件櫃
,因石頭上有現任里長林平長題字,
金庫
,他覺受辱並上前質問對方「你在說什麼?」反遭陳男揮拳打中左臉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依傷害罪判陳男拘役50天,
高雄新舊屋清潔
,得以5萬元易科罰金,仍可上訴。這宗前、現任里長衝突發生在2015年6月15日中午11時30 分,三民區公所會同相關局處科員與林男、陳男共同會勘立德公園,前里長陳男當場批評寫有「立德公園」4字的石頭標誌像墓碑,現任里長林男認為石頭標誌上有他的姓名題字,陳男此言有侮辱之意,立即趨前怒問陳男「你在說什麼?」區公所人員見雙方衝突一觸即發,擋在兩人中間勸阻,但林男仍被陳男一拳打傷左臉,林男隨後到大同醫院就診,診斷出頭部外傷、左臉及左耳鈍傷,之後持診斷證明書,向轄區三民一警分局報案,控告陳男涉嫌傷害。陳男到案坦承與林男發生衝突,但否認傷害犯行,並辯稱林男當時衝過來要打他,只是本能揮手擋一下,沒有出手打傷對方;不過,法院依據診斷書及現場其他證人證詞,比對林男傷勢位置,認定是陳男出手打傷林男,且事後陳男並未與林男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損失,依傷害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