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罵鄰居四字經、掐脖 男判賠5萬元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大樓住處辦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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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音量過大惹來陳姓鄰居不滿登門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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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竟飆罵四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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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出手掐住陳男脖子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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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起訴求償10萬元。士林地院審酌林男公然侮辱、傷害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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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林男應賠償5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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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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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2014年4月間在住處作法會,因誦經聲過大引發鄰居不滿;陳姓男子持手機登門蒐證,要求林男停止法會,林的張姓女友人先與陳男起口角,林見狀先是以四字經痛罵陳男,進而伸手掐喉施暴,造成陳男多處挫傷,甚至出現耳鳴。陳姓男子事後控告林姓男子公然侮辱、傷害,經法院各判決罰金3000元、拘役20日定讞,陳男另向林男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要求林男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士院認為,林姓男子侵害陳姓男子名譽及身體法益,但衡量雙方財力,且認為陳男所受傷害尚屬輕微,林男侵害行為非屬重大,1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酌減為5萬元。(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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