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耀威開夜店遭停業 微風二審改判賠43萬多元

孫耀威3年前砸3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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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何烈國際與微風廣場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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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樓開設「CA Club C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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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1天就遭對方解約、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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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憤而訴請法院索賠。一審判決微風須賠償5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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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院今日改判只須賠償孫的營業損失4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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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可上訴。前年提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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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耀威還親自到台北地院關心案件審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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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開庭前向媒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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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自己被微風騙了 ,所以要站出來討公道,這是他生平首次上法院。孫耀威在2013年1月底在微風開餐廳,開幕當天舉辦盛大酒會,乘法拉利跑車出席,相當風光。不料隔天餐廳就遭檢舉於露台搭設違建,經北市府通知後,孫雇用工人拆除。微風也以孫違約開設夜店為由解約,且不讓餐廳繼續營業。北院審理後認定,孫向微風租用的2樓店面,使用執照並無餐飲用途,微風有違約事實須負賠償責任,但孫在露台搭設違建所受的損失,微風不須賠償,判決微風須返還孫的56萬多元營業收入,以及投入成本損失共549萬多元。案經上訴,高院認定微風與何烈國際解約後,孫耀威才自行拆除,微風並沒有違反契約內容,此部分不須賠償孫,但孫的營業損失,微風須賠償43萬4584元,全案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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