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127億掏空案 29日宣判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

老虎機玩法

,被控在海外質押公司資產,

台南醫美診所

,掏空幸福人壽127億250萬元,

專利流程

,台北地院密集開庭辯論,

商標申請費用

,今(2)日由鄧文聰進行最後答辯,

娛樂城不出金

,鄧堅認自己沒有犯罪,

靠北娛樂城

,說本案屬金融詐欺案件,

專利鑑價

,緊咬EFG銀行違法凍結幸福人壽資金,

seo

,當庭告發EFG銀行涉犯銀行法違法吸金罪。經整日辯論,

仿真髮際線

,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定6月29日上午11時宣判。公訴檢察官前天最後論告時,痛批黃、鄧二人,「心心念念只為把幸福人壽的錢挖到自己口袋」,更嚴批鄧文聰是「史上最惡質董事長」、「鱷魚返鄉,禍國殃民」,犯後狡辯、態度惡劣,具體求刑,要求判鄧文聰有期徒刑21年、黃正一則求刑8年。今日辯論庭,鄧文聰反擊檢方,強調別讓「鮭魚返鄉」變成「返鄉歸『愚』」,指控瑞士EFG盈豐銀行和其業務副總吳曉雲才是元凶,「設局巧取、侵門踏戶、金融掠奪」,質疑特偵組與吳曉雲交換條件,結案心切而自由心「症」,起訴中七度以疏失為由幫2者脫罪,卸責於他。鄧當庭告發EFG及吳曉雲,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來台從事銀行業務非法吸金、招攬代操基金業務,違反銀行法,再以被害人之姿侵占幸福人壽以海外資產質押的資金,要求EFG拿出所有文件,還說他要求保險安定基金至國際法庭控告EFG侵占,「若安定基金不告,我也會去告」,要求金管會、保險局、安定基金、幸福人壽與他一起跨海提告,協力追回國家資產。特偵組起訴指出,黃正一、鄧文聰2007年藉投資名義,將幸褔資產搬到香港盈豐(EFG)、渣打銀行帳戶內質借,掏空127億250萬元,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等罪。(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