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定讞 導演張作驥下月入獄

知名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酒醉的林姓女編劇,

中醫埋線

,最高法院駁回張的上訴,

低周波

,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定讞。台北地檢署上周已收到卷證,

洗滌塔

,昨正式分案交由執行科檢察官處理,

整理箱

,最快4月中旬通知張到案,

居家服

,發監執行。張作驥被控2013年間邀約友人至文山區工作室飲酒聊天慶祝電影殺青,

噴霧降溫

,因參與張友人影片製作而與張結識的林姓女編劇也應邀到場;同場友人翌日凌晨2時陸續離去,

花蓮市區民宿

,張卻趁女方酒醉,脫去她的牛仔褲與內褲,強吻被害人。林女因不勝酒力睡著,張卻咬破女方嘴唇。女編劇疼痛驚醒大喊「不要」,張仍予以性侵得逞。被害人事後報警並且驗傷,採獲的檢體經比對後與張DNA型別相符,北檢將張作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張否認性侵,辯稱當天酒醉,只剩片段回憶,不知有無發生性關係,但報告驗出他的DNA,才認為應有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歷審均認定張有性侵,林女指述與事實相符,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作驥昨日由律師陪同舉行記者會,表示當事情發生後,第一就是希望母親能安心,一開始不主動也不接受媒體採訪,直到法院最後判決,讓他很矛盾,決定出面還原清白。記者會播出張作驥妻子呂蒔媛錄音作證,她強調,「就我當場判斷,我沒有聯想到關於性侵一事,應該只是兩人之間的感情沒有談妥」,她還表示:「女生停留很久才離開,隔天才來告張作驥性侵,感覺不像是一般女生被性侵之後的態度」。呂昨出席新戲記者會,避談是否相信張作驥清白,不願說明兩人婚姻狀況,也不肯透露自己及孩子的私事,僅表示雙方的共識是保護孩子,小孩已得知此事,雙方會盡最大力量別讓孩子受到傷害。她透露兩人住樓上樓下可以每天見面,但目前只有為了孩子才會聯絡,坦言比較適合當朋友,未來不會再合作拍片。張作驥在性侵案事發後已與妻子分居,傳尚未離婚是因為15歲的孩子。,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