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人判死 嗆檢:做鬼報仇

     在新北市開鵝肉店的許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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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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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對方向警方揭露其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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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竟侵入女方住處將她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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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製造自殺假象。高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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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當庭嗆檢察官說死後會再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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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他心性凶殘、泯滅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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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將他判處死刑。
     57歲的許男,其家族在金山、萬里有多筆土地,是當地望族,但他在前年9月間,酒後性侵同居人女兒,之後被害人母親因故自殺死亡,已滿18歲的王女不願再被許蹂躪,向生父哭訴許的惡行,並報警處理。
     許在被交保後,竟因不滿惡行遭告發,決意要殺害王女,同年11月間,許趁王女單獨在家時,徒手掐其頸部造成她昏迷,再以預藏的機車煞車鋼線繞頸,將王吊於床頭的床柱上,再將鋼線拉緊,致王窒息死亡,並把現場布置成上吊自殺假象。
     許一審被判死刑後,上訴高院,審理過程中,許非但沒有悔意,甚至當庭嗆檢察官,看到你「很賭爛」,並稱自己死了會再報仇,將國家公權力視若無睹。
     高院認定,少女生前指述遭性侵部分,由於時間、地點均不明確,因此無法認定少女遭性侵次數。但從其中一團沾有許的精液衛生紙,認定許至少有1次性侵犯行。
     合議庭認為,許為逞私慾,將王女視為洩慾對象,惡行遭揭發後,為脫免罪責,更任意剝奪其性命,證明他已泯滅人性,10日依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將許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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