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林益世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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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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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對林益世的犯行以貪汙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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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民法律感情有相當大落差。但這項判決不代表最終審判法院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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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林:陳啟祥供述不盡可信
林益世和律師對台北地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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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書面聲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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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院的認定,可以知道陳啟祥的供述不盡可信。對於判刑七年四月,他強調絕對沒有恐嚇行為,會提出上訴尋求救濟。
特偵組在去年十月廿五日,以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共十一條罪名,將林益世、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林的舅舅沈煥章、沈煥瑤共五人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不代表最終審判
陳宏達表示,一審法院變更起訴法條,以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論罪判刑,與檢方法律見解不同,但一審判決並不代表最終審判法院的法律見解。陳宏達說,法院未以「貪汙」論罪,此與國民法律感情落差很大。
雖然判決結果與起訴有相當落差,但陳宏達指出,早在審理初期,合議庭便當庭諭知涉犯法條可能不限貪汙治罪條例,因此檢方對合議庭變更起訴法條論罪並不訝異。陳宏達強調,檢方至今仍主張林益世是「貪瀆」犯行,與一審法院認定不同,將等收受判決書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昨日並沒有到法院聆判。法院宣判後,二人就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商討研究判決結果。結束後僅委由律師發表一紙聲明,隨即驅車到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他簽到後,對發問的媒體記者,沒說話就快閃離開。
不排除陳有混淆視聽意圖
林益世的聲明指出,他本人被起訴收賄、索賄施壓部分,一審已經判決無罪,從台北地院發布的新聞稿可以確信,法院認定本案檢舉人陳啟祥的供述不盡可信,不排除有混淆視聽意圖。
他認為,陳啟祥提出數捲經過剪輯的錄音光碟,與改變對話語意、內容失真相關部分,從法院的判決已獲得澄清。至於判決有罪部分,他表示絕無判決認定的恐嚇行為,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