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檀香山辦事處副總領事林文和 詐領交際費被訴

外交部禮賓司副總領事林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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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控任職駐檀香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總領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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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18筆私人飲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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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填美國政商人士當做「人頭」核銷公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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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詐領「副館長交際費」26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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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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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以林自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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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回新台幣8萬多元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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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減輕其刑。起訴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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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自2014年1月至去年5月,擔任駐檀香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總領事,明知駐外人員交際費用,應用於駐在國政商僑學界連繫酬酢、餽贈之用,不得用於私人酬酢。但林卻在擔任駐檀香山辦事處任內,將他宴請當地非公務關係的美籍友人、台灣留學生、僑胞及其他駐館到檀香山出差、參加講習或觀光旅遊的人員費用,以公帳報銷。林將多名美方政商人士的姓名、職銜,偽填在駐檀香山辦事處處務日誌「館長和館員交際應酬活動」欄位,製造與對方交際應酬假象。辦事處人員彙整、陳送總領事朱為正核閱後,回報外交部北美司存查。另林於每月10日前,在辦公室內以電腦將不實的美方主賓人員、職銜,繕打於報支「副館長交際費」之支出單據粘存單及宴客名單內,送交辦事處核章後回報外交部,林詐領「副館長交際費」18筆,合計金額2650.82美元。林在案發後已調回外交部禮賓司辦事。(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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