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後傷聲帶 台安賠1300萬

     傅姓女子五年前到台安醫院接受甲狀腺乳突腫瘤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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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醫師手術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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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她聲道、食道及全喉受損致遭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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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醫院及醫師張亞衡索賠。台北地院以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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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醫師確有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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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判醫院及醫師須連帶賠償一千三百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安醫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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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術後院方多次與傅姓女子及委任律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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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方仍堅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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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尊重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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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會開院內內部會議討論是否要繼續上訴。
     醫師張亞衡則稱,由於手術時甲狀腺部位會不斷出血、滲出液體,影響切除部分的視野,難免會造成喉返神經、聲帶、食道等傷害併發症,她已盡義務並無疏失。
     北院審理後認為,依鑑定結果,甲狀腺手術割傷食道者極為罕見,且該腫瘤並非大型腫瘤,張確有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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