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兼電台董事 給補助公私不分?

     新北市客家局長彭惠圓從寶島客家電台台長轉任後,

台中商標事務所

,仍兼任董事職務近2年,

帆布袋

,並年年補助該台100萬元製播客家節目,

MORRIS機油

,遭市議員批評公私不分,

POLO衫訂製

,應送監察院調查。彭強調,

泡泡表演

,該台為公益性質,

裁切洗淨代工

,兼任並不違法也已辭職;至於補助高低取決企畫內容,

南投

,並無不法。
     彭惠圓於民國100年上任後風波不斷,

反光背心

,先是具有雙重國籍遭檢舉,經新北市前人事處長莊進國解釋,已於就職前簽下具結書,合乎公務人員任用法,風波暫告段落。
     內部人員指稱,彭惠圓從寶島客家電台長轉任後,卻仍具有該台第8屆董事身分,直到去年第9屆選舉結束後才卸任,兼任期間長達2年,疑似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再者,客家局每年補助民間廣播電台製播客語節目,自從彭上任後,寶島客家電台年年獲得100萬元補助,其他如復興、大樹下等廣播電台,補助額度只有10萬到20萬元,最後因預算不足而停播。
     去年底新北市率先成立客家網路電台,號稱24小時無時差播放客家節目,該案也是由寶島客家電台主導,明顯獨厚單一電台。
     彭惠圓解釋,寶島客家電台屬公益性質,兼任並不違法,目前也已辭董事職務;新北市人事處長陳昭欽強調,兼任財團法人董事必須先行報備並經首長同意,才合乎程序。
     至於獨厚單一電台?彭惠圓強調,她還沒上任前,客家局即已補助電台製播節目;她上任後,根據企畫書評選寶島客家電台內容最優良,一切可受公評,並無不法。
     新北市議員陳文治批評,彭既然從寶島客家電台轉任,就應做到利益迴避,竟然還擔任董事、補助製播節目,明顯公私不分,市府應將她送監察院調查。,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