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環境 高市規定宗教活動限放小串爆竹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為輔導在高市從事宗教活動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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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發性減少燃放爆竹煙火、金紙及線香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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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宗教節慶及民俗活動對環境更加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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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訂定「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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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今(31)日開始實施。該要點將現行宗教活動應遵守消防、環保及警察相關法令規定、禁止區域及相關申請程序等項目全部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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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市民朋友及民間團體清楚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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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宗教活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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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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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團體於入廟或會香時僅得施放一串50公分環保鞭炮或1小盒盒裝煙火;各級學校、醫院(地區醫院以上等級)及圖書館周圍50公尺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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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禁止施放影響安寧之爆竹煙火,亦不可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廟會活動;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若有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或遶境、遊行等行為,應分別於5日前及15日前向高市消防局或警察局提出申請。民政局張乃千局長表示,市府常接獲民眾檢舉宗教活動擾民或違法情事,為使市民擁有宜居生活品質,民政局基於宗教輔導立場,審酌宗教活動舉辦現況後,訂定該要點;另於5月26日邀集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交通局及各區公所成立「宗教活動通報群組」,第一時間掌握宗教活動之相關資訊,提早向活動主辦單位宣導,期減少宗教團體違規情事。為使市民朋友擁有乾淨的生活環境及寧靜的居住品質,民政局將與高市各區公所利用各種集會活動向宗教團體宣導「高雄市政府輔導宗教活動友善環境要點」,另特別提醒於高市從事宗教活動團體,市府未來將加強執法,如違法施放爆竹煙火將採一行為一罰。期透過法規、宣導及宗教團體自律三管齊下,讓本市環境品質更加清新,市民朋友生活更加美好。(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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