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車被罵竟撞死對方 男子被判刑11年

彰化縣田尾鄉吳姓男子去年8月17日因行車糾紛駕車追撞 黃姓機士致死。檢警現場勘驗情形。(鐘武達攝)

檢警模擬吳男追撞黃姓騎士的過程。(鐘武達攝)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訊問涉嫌駕車撞死黃姓機士的吳男。(鐘武達攝)

彰化縣田尾鄉男子吳國祥,

行蹤監控

,僅因行車糾紛口角,

外遇蒐證

,竟一路逼車並追撞黃姓機車騎士摔落路旁身亡,

導軌油

,全案檢警抽絲剝繭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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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傷害致死》罪判決吳男有期徒刑11年。判決書指出,

樹德

,39歲的吳男,有毒品前科,是於去年8月17日上午7點左右駕車到田尾鄉光復路買早餐,途中因逆向行駛,差點與正騎車要外出上班的43歲黃姓男子姓男子撞上,黃男氣得停下騎車罵了「幹」,沒想到卻惹上殺身的禍端。吳男惱羞成怒,駕駛自小客車立刻迴轉,在三豐路追逐黃男近2公里,途中吳男不斷以高速撞擊機車,機車接著衝撞路旁電桿後,黃男重摔四肢及顱骨都骨折、顱內出血 ,傷重送醫不治。這起衝撞事故,吳男起初佯稱是單純車禍,但後來在眼尖的警方及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的明察秋毫偵辦下,真相終大白,全案依《殺人》罪偵辦。不過,法官認為,吳男駕車碰撞被害人有主觀之犯意,因而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確因吳之傷害行為所致,吳男應負《傷害致死》罪責應屬明確,最後依法變更起訴法條。★中時電子報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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