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違法搜索 憲兵濫搜案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台北憲兵隊涉濫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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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魏姓民眾是自願同意搜索及交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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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隊並非違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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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12名被告不起訴。全案緣於魏姓女子在PTT發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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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父親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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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幾天憲兵卻到家中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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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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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用廂型車把他爸載到偵訊室裡質問。事件發酵,衍生出憲兵隊涉違法搜索案,由北檢偵辦,案由為瀆職,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前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等12人列為被告。北檢偵結認為,根據卷證資料,魏男始終同意搜索及交付文件,過程中沒有違反他的意願。憲兵隊人員認為魏男涉贓物等罪嫌才開始偵查,主觀上認為已取得魏男自願性同意才進行後續搜索,難以認定有違法搜索或強制他人。檢察官認為,雖然憲兵隊執法過程中對於當事人權益造成侵害,想取得非「國家機密」文件的目的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是正當法律程序,但這些瑕疵僅涉及在法律上取得的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不構成犯罪。此外,檢察官隔離訊問12名被告、相關證人、調取會議記錄後認為,保防安全處、軍事安全總隊人員與憲兵隊人員之間並無違法搜索的犯意聯絡。由於查無12名被告違法搜索、強制等犯罪故意及犯意聯絡,認定罪嫌不足,因此將12人不起訴。1050502(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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