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13歲少女 3狼重判

     苗栗縣曾姓、賴姓與林姓男子,

外遇跟蹤

,前年1月間由林男邀女友與2名國中少女到KTV唱歌,

臥式包裝機印字

,林男在飲料中摻入強姦藥丸FM2,

複寫聯單

,13歲少女昏睡後,

台中清潔公司價錢

,曾男將少女載到旅社性侵,

豐原美容證照

,賴男也趕到旅社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曾、賴各8年6月徒刑,

台北整型診所推薦

,林7年10月。
     曾、賴與林男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經常透過林邀男女友人一同前往KTV飲酒唱歌,費用都由曾、賴分擔。民國100年12月間,賴在即時通上多次以「弟弟很癢,送一個妹妹來」等,暗示林找女生讓他上,林則回以「你要灌醉再弄喔,如果他說不要,你就硬上」等。
     曾也在即時通上表示「妹沒上到,錢倒是有花到」等,林則回稱「要嘛就硬上,要嘛就花錢買藥,二選一吧」。前年1月2日晚間,由林邀請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女友、女友的學妹A女、學姊C女,與曾、賴一起到KTV喝酒唱歌,林男趁機將FM2藥丸搗碎摻入A女、C女的杯子內。
     A女喝了酒後,出現昏睡,曾男將13歲的A女帶到旅社房間內強制性交得逞,賴男騎車載C女回家後,也趕到旅社內,也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後,兩人在凌晨離開旅社,A女在上午清醒後,驚覺自己被性侵,由父親前往載回並報警。
     林男坦承下藥,但辯稱是受脅迫;曾男辯稱事前不知道有下藥,且未性侵少女;賴男則否認所有犯行。但法官審酌曾男等的測謊未過、DNA鑑定結果、3人的即時通內容等,依強制性交罪判3人重刑。,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