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全嘉莉假記者 王瑞玲判賠27萬

電視名嘴王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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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傳簡訊給18名電視製作人、節目企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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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指同為名嘴的全嘉莉招搖撞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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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假醫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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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王被判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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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確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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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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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28)日審結,法官認定王妨害名譽屬實,判她要賠償全嘉莉27萬元。王瑞玲因對全嘉莉不滿,在2012年11月19日晚間,大量傳送內容為「告知各製作單位,全嘉莉小姐並非醫藥記者,現在也未在任何醫療線上、媒體發表採訪文章,在電視上所引用之資料,也都採用網路錯誤資訊,誤導民眾之深」的不實簡訊給18名電視製作人、節目企畫,全嘉莉事後經電視台記者告知,提出告訴及民事求償。(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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