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老屋強制健檢 還給行人安全

最近聯合報大樓因磁磚掉落,

監控系統

,不幸砸死傷人的意外事件,

蛀牙治療

,令人遺憾。事實上,

監視器鏡頭

,類似意外事件,

TOEIC

,過去頻傳,

TVI

,只是沒有發生死亡,

刊登廣告

,未引起社會重視。根據台北市建管單位估計,類似潛在危險案例有上千件,如此對都市行人安全是莫大威脅,我們不能以不幸意外看待此次事件,而是要有全盤的法律規範。記得在前年4月我剛上任副市長時,與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鴻源共同參加一場台北盆地斷層帶遇到地震將如何因應的座談會。當時我即提出「老屋健檢」的構想以為因應,並事前獲得郝市長的全力支持,答應動用第二預備金,給予免費健檢的試辦計畫。台北市首創的老屋健檢計畫,從前年試辦至去年底共健檢470楝老舊房屋,健檢內容包括:房屋結構、防火、避難、設備、外牆飾面及附掛物等安全項目,健檢資訊僅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參考,不對外公開。另外,建管處也進行了健檢後的意見調查,結果有近9成住戶對此計畫實施認為滿意,且有近半以上住戶因健檢結果將規畫進行修繕維護、近1成住戶將提出老屋拉皮的整建維護及都市更新申請計畫。可以明顯看到此試辦計畫的成效良好,市府也因此在去年正式編列預算執行。在此同時,建管處也制定了《老屋健檢自治條例》草案,要求老舊房屋到達一定屋齡,必須強制進行健檢,而非目前的鼓勵免費健檢。由於此法案提出時間緊迫,送進議會尚無法充分溝通,未能排入議程審議,未能通過,非常可惜。這次磁磚掉落發生意外,僅是冰山一角,這不應只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更是中央政府,內政部營建署應該負起的責任,建議中央參考台北市自治條例草案,進一步通盤檢討立法。老舊建築物,屋齡達成一定時間,必須強制進行健檢,以確保建物安全。例如:屋齡超過20年,規定每隔5年健檢,超過30年,每隔3年健檢,超過40年,每年要健檢。此立法也必須要有懲罰機制,健檢不合格的老舊建築,要求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應給予連續罰款,直到改善為止。老屋健檢就如同我們上年紀者定期要作健康檢查一般,事前的診斷預防,勝於事後的意外補救。此立法應會受到全民支持,期盼政府及立法部門盡速促成。(作者為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