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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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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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的是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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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不符合大病醫保範圍?」記者在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見到李鳳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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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披著件紫色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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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在病房窗台邊蹙著眉頭接聽紅十字會電話。
這位34歲的肺癌媽媽已經和一種罕見病──肺硬化性血管瘤樂觀鬥爭了整整五年。再一次入院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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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雲瞞著年幼的兒子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想在去世後捐獻全身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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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醫學院能接受,她也願意捐獻遺體。「我希望別人可以用我的角膜來看看我的孩子,我的器官能在別人身上健康地活著,媽媽看見了,也會像看到我一樣。」
儘管患上的是一種罕見肺部腫瘤,但李鳳雲看起來並沒有想像中的憔悴。李鳳雲的噩夢開始於08年一次普通的入職體檢,當時查出右肺布滿了結節,醫生開始考慮是平滑肌瘤、結核或是結節病。最終通過病理才基本確診是肺硬化性血管瘤,而且是惡性的。在南京某大醫院進行右肺全切除後,李鳳雲出現心臟、肝臟移位,脊柱變形等一系列併發症。
怕拖垮家 逼丈夫離婚
困擾李鳳雲的不光是她的罕見腫瘤,還有家庭成員的不幸遭遇和日漸衰頹的家境。「在我生病之前,全家已經花了十幾萬(人民幣,下同)給兒子醫治先天腦血管瘤和顱骨缺損。但我的罕見病完全拖垮了這個家。」堅強的李鳳雲主動向丈夫提出離婚。儘管丈夫和家人都表示不同意,但李鳳雲決絕地用放棄治療來「威脅」丈夫。最終丈夫才無奈同意分開,兩人最終協議離婚。「前夫是個老實人,我真的希望他能找個健康的女人,構成一個完整的家。」李鳳雲眼裡滿是淚水。
離婚時,兒子才只有6歲,為考慮孩子的感受,離婚後的李鳳雲仍然和丈夫、兒子在同一屋簷下生活。「我每個月的低保金600多塊,但醫保就得交掉500多。昨天的午飯就是一個包子。」這次因為心理壓力過大而住院,李鳳雲的身上只有800元錢。聞訊而來的丈夫默默給李鳳雲的住院帳戶裡打了2000元。
死前願望 見小學老師
「在走之前,我還有最後一個願望,想見一見我的小學老師汪素琴。我還能記得她的生日,是2月29日。」個頭不高的年輕媽媽不光善良,還足夠重情重義。
和李鳳雲的病歷一起攤開的還有她的無償獻血證,以及造血幹細胞志願者榮譽證書。三本證書記錄了李鳳雲先後9次無償獻血的記錄。「獻血是我應該做的,我一直覺得,要盡自己的力量來幫助別人。」記者瞭解到,李鳳雲平時很樂於助人,家門口的孤寡老人,她都是力所能及地去幫忙,人緣一直都很好。
捐遺體 提供醫學研究
為了能讓更多的人家庭完整,善良的李鳳雲想到「捐器官」。「這個病連文獻中都沒有記載,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就不在了。我希望,能夠因為我的愛心,別人能善待我兒子。」李鳳雲說。「如果由於身體原因,或是腫瘤轉移了,捐器官不行的話,就將遺體捐給醫學院做研究,畢竟我這個病非常特殊,如果我捐了遺體,說不定會有很大的醫學價值!」李鳳雲捐獻器官的另一個原因便是因為她的兒子,「兒子哪天想媽媽的時候,還可以去見見那個接受器官的人,那樣會感覺媽媽還活著。」李鳳雲也想通過這樣的善舉告訴兒子:媽媽面對病魔時從來都不是一個弱者。
南京市紅十字會賑濟救護部部長助理,南京志友幹事會總幹事劉文華解釋,符合器官捐獻要滿足一系列的條件,「符合潛在捐獻狀態必須要達到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損傷,呼吸功能喪失,依靠人工機械呼吸維持心臟的跳動等條件。同時必須要家屬的同意。但李鳳雲沒有出現中樞神經系統不可逆損傷,所以目前不是潛在捐獻者。」
但劉文華對於李鳳雲的愛心表示贊許,他表示,李鳳雲可以作為器官捐獻志願者進行登記。將來能否實現捐獻,要根據病情發展的情況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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