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通知書洩愛滋 國賠首例

     「獲得國賠對我來說只是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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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別人的羊不會再跑掉!」國內首例因病情隱私遭兵役機關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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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國賠勝訴的愛滋感染者小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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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只有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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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付律師費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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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內政部為此訂定日後縣市政府辦理愛滋役男徵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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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以密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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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由本人收受,這才是最大勝利。
     廿五歲的小健,三年前還在大學就讀時,匿名篩檢得知感染愛滋,隨即向戶籍所在地台中南屯區公所辦理改判體位免役事宜。不料承辦人竟將印有「通報為HIV個案」字樣的通知書,在完全未封箴的情況下,轉由村里幹事在大庭廣眾之下交付小健的母親。
     母子關係 降至冰點
     小健說,當他接到媽媽的電話,第一個感覺就是─我被國家背叛了。因為若早知兵役機關會將他感染愛滋的事告知親人,他寧可自己先開口,以減輕對家人衝擊。
     雖然小健與家人感情很好,但在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遭遇震撼彈,還是讓小健與家人間的關係降至冰點,接下來還因此長達三、四個月時間,處於互不聯絡的冷戰狀態。
     洩露至親 判賠五萬
     思考了一年多,透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小健得知他並不是因為兵役體位被洩露感染愛滋隱私的第一人,愛滋感染者在其他情況下被迫攤在陽光下的案例,更是不勝枚舉,他決定不再沉默。
     在請求權時效將屆最後一刻,小健向台中市南屯區公所提出了賠償要求,協議不成轉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國賠,請求五十二萬元精神慰撫金。
     經過近一年審理,台中地院日前判決小健勝訴,但判賠精神慰撫金只有五萬元,理由是「公務機關雖洩露小健的隱私,但因洩露的對象是至親,應該不會再讓更多人知道。」
     對此小健不服氣地說,家人是他最在乎,也永遠無法割捨的人。兵役機關擅自將他罹患愛滋的事情告知其家人,比洩露給其他不相干的人,對他的傷害更大。小健強調,希望他的遭遇能鼓舞更多隱私遭踐踏的愛滋感染者,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流程合法 放棄上訴
     南屯區公所主任祕書黃銘暉表示,當初公所員工委請里幹事轉交小健的體位判定通知書給家屬,這個流程並沒有違反兵役法規定,也是案例發生後,內政部才規範受感染役男的資料須另外加密。雖認為員工的做法沒有錯,但基於經濟性考量,因上訴費用一定超過此金額,也不願意再與民爭訟,最後決定放棄上訴,未來也會要求員工注意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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