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三日配合桃園地檢署偵辦花蓮卓溪鄉LED路燈公共工程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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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續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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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林逸群等四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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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東機站、花蓮縣站等調查官繼續搜索卓溪鄉公所等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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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約談花蓮縣議員陳修福及陳長明等五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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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是否共同涉及採購晶亮公司LED路燈並收取工程回扣。
經檢調訊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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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議員陳修福及玉里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謝炳權聲請羈押,議員陳長明與廠商蔡宏哲兩人以十萬元交保,而前富里鄉代表會副主席林宗正則飭回。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縣復興鄉代會主席張永專涉入LED路燈採購弊案,扯出花蓮縣議員潘富民也疑以小型工程配合款,在卓溪鄉山區向晶亮公司採購LED燈,回扣達四成,三日將他約談後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後聲押。
前天同案被傳喚的潘富民等九人,四日清晨花蓮地院法官在羈押庭中,裁定將潘富民、卓溪鄉公所財政課長胡英明飭回,同公所行政課長沈肇祥及計程車司機朱調順以十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隨即提出抗告。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潘富民、胡英明及沈肇祥雖分別被飭回及交保,但之前同類案件中,曾有議員利用小型工程款收取回扣,屬職務上收取回扣的判決,因此檢方立即向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