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密案 黃世銘退爽月領17萬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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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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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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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請辭總長轉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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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起上訴,

台中補財庫

,黃在高院尚未審結宣判前,卻突然申請退休。最高檢察署昨收到銓敘部核可文件,黃今天退休,照樣月領17萬多元的月退俸。趕在宣判前搶先退休黃世銘(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在他38年司法官生涯的最後一天請假,但他曾到辦公室打包,對於外界的關心與詢問,他也未接電話,不願受訪。黃被控洩密等罪,高院8日將再開庭。黃世銘的退休案引發爭議,主要是因法官法第42條規定,黃所涉及的公務員洩密案屬瀆職罪,經判決確定後可由司法院職務法庭免職,一旦高院判黃有罪定讞,就算可易科罰金,黃恐被免職,辛苦38年的司法官退養金約1270多萬元,將成為泡影。採新制可多領700萬但是,倘若黃世銘在宣判前退休則無職可免,黃已領的大筆退休金可否追回,屬於銓敘部的職權。黃選在今天退休,主要是因今天實施法官法第78條新制,黃雖未滿65歲,但依新規定年資滿30年,且年滿60歲就符合規定,可一次領退休金1270萬餘元,或是辦理月退,每月可領月退俸17萬6000元,比現行的「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多出700多萬元。為了抗議黃的退休案,民間司改會成員昨也前往法務部前,舉辦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制度3周年體檢記者會;司改會說,如果核准黃世銘退休,顯示檢察官評鑑會功能不彰,黃一審被判有罪,迄今未受行政懲處,還能申請退休,優渥的退休金落袋。檢評會挨批太消極司改會並痛批,檢察官、法官評鑑委員會3年來,只各移送7名檢察官、9名法官到監察院,其中檢評會更是態度消極、不告不理,成效低落。執行長高榮志更點名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濫權介入廟宇選舉,及開庭態度不佳與語言歧視,案經檢評會送監察院後,又被檢舉在偵查一起傷害致死案時,吳竟對被告表示,「你不誠實,他鬼魂會回來找你算帳」,司改會希望檢評會「好好處置」,不要漠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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