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買鑽送妻 法院判還賭資

     張姓男子涉足賭場,

樹德

,身上的十萬八千餘元被警方當作「賭資」沒入,

桃園居家清潔

,但他以十萬元要買鑽戒送老婆,

冷凍溶脂

,絕非賭資並聲明異議,

剪髮椅

,獲得法官認同駁回原處分。法界人士說,

波麗批覆

,用「買鑽戒」舉證成功翻案,在實務上相當少見。
     警方查察職業賭場,都是把現場賭客身上現金全都當作賭資沒入。今年一月間,張姓男子就在三重某賭場聚賭,警方抄獲張某身上十萬八千元、現場共一○二萬餘元賭資,賭資跟抽頭金悉遭沒入。
     張姓男子坦承確有賭博,但輸贏就只有零頭的八千多元,至於十萬元是打算買鑽戒送給老婆的錢,並非賭資。張說,十萬沒了,也不能買戒指,恐要鬧家庭革命;他向新北地院聲明異議希望歸還十萬元,並於日前獲法院判准。
     新北地院表示,實務上不少賭博案件中,也常有賭客身上雖被起出鉅款,但事後提出證據證明並非賭資並聲明異議,可獲法院判決歸還。,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