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學生出面檢舉 高教工會要求廢除學習型助理

政大檢舉校方沒有幫他們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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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胡清暉攝)

(13:10新增政大回應)政大5名學生擔任校內系所工讀生的兼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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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檢舉校方沒有幫他們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檢舉人之一、政大勞工所學生陳佑上午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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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台北市勞動局調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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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5名助理與校方之間具有雇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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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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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批評政大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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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北市勞動局和勞動部應負起行政責任,立即對政大開罰。高教工會指出,政大的5名案例,加上檢舉行動至今的24起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確立僱傭關係案例,目前累計案例已經高達29起,且檢舉人廣及各種兼任助理類別,都證明了「學習型助理」只是教育部圖利校方,並且未規避雇主責任而虛設的後門。檢舉人劉同學表示,她在所辦擔任兼任工讀生,每週4至8小時,負責工作是key資料、送公文,是為了打工賺錢,她不覺得使用word文書作業、處理辦公室雜務還需要「學習」。政大勞促會成員、政大社會系博士班學生林奕志批評,政大未幫雇用的兼任助理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已經違法,他質疑,政大目前針對工作屬性類似的兼任助理,分為勞僱型、學習型助理,但勞僱型的薪水比學習型低,迫使同學們去選擇學習型的職務,根本是取巧。因此,高教工會呼籲,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並且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不過,政大回應,自從兼任助理納保分流後,校方均依教育部、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已針對勞動型兼任助理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維護勞動型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權益。政大強調,學校老師與學生關係均由雙方合議共同認定,至於政大學生檢舉學校違法的說詞,事實上,針對5名兼任助理一案,政大並未違反勞基法任何一項條文。政大說明,檢舉的5名學生中,其中2名已與政大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表」,工作內容轉換為圖書館社資中心學術服務平台計畫,以及傳播學院特色發展計畫,均屬學習性質。另1名轉計畫類勞動型兼任助理,且學校已為其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維護勞基法相關權益。其餘2名學生原領取助學金經費均請領至7月底即截止。(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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