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屍滅跡合法漏洞任何醫生都可開死亡證明

     台灣在行政相驗驚傳大漏洞!板橋地檢署偵辦醫師濫開死亡證明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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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在現行法規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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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任何醫師都可以開死亡證明;若是發生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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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找相熟醫師開立不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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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就能火化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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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最重要的犯罪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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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真相石沉大海。
     行政相驗是台灣獨有的死亡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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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死者在臨終前、未經醫師診療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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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地方衛生行政機關或醫師開立死亡證明,主要是考量我國法醫人數不足,方便民眾取得死亡證明書,同時也分擔法醫的工作。
     板橋地檢署六月間獲報,指在板橋區開設診所的醫師巫世平,與殯葬業者勾結,在沒有見到已於大陸死亡的死者遺體下,就替亟欲籌辦喪事的家屬開立死亡證明,並收取四千二百元紅包,板檢昨日偵結此案,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巫世平及殯葬業者。
     檢方在偵辦此案之初,因想釐清巫世平有無受衛生所委託驗屍,是否能當作廣義公務員,以考量要不要以貪汙罪偵辦,遂發函衛生署詢問「可進行行政相驗的醫師條件為何?」沒想到,答案是「除牙醫、獸醫外,任何醫師都可開立死亡證明」,讓檢察官大為詫異。
     這意味著若是家中發生凶殺案,只要沒人報警並趕緊找上熟識或平時就有在幫人開死亡證明的醫師,隨即可拿到任何名目的死亡證明,而這份證明只要一核發下來,遺體便可拿去火化,相關跡證隨即灰飛煙滅,極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
     此外,在保險理賠上更是容易作假,比如家中若有人自殺,家屬遂委託醫師隨便開立一張因病亡故的證明,將自殺掩飾為病故,鉅額保險金即可輕易到手。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各地衛生所醫師都可幫民眾進行行政相驗,但因業務量過大,恐無法一一處理,因此會在轄內徵求志願醫師,並將資訊公告於民,此舉純粹是為了便民,至於驗屍結果完全由該醫師進行判斷,「也相信醫師專業倫理」。
     一名新北市資深刑警便指出,「從來沒想過會有這個漏洞,真扯!」他說,一般發生命案,不論時間隔多久才發現,最後都會由警方處理,但若是屍體這麼輕易就可以火化,那還真的是「死無對證」。過去不曉得已有多少案子因此被掩埋,相關制度恐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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