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蘋果》擅自翻拍死者照 判罰30萬

    《蘋果日報》記者陳韋劭未經家屬同意便翻拍死者照片登報,

台中網頁製作

,士林地院一審判陳有期徒刑三月,

響應式網站

,另判《蘋果日報》罰金八萬元。陳及《蘋果》不服上訴,

響應式網站

,二審遭智慧財產法院駁回,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但予以陳緩刑三年;《蘋果》罰金部分,

line行銷

,卻反由八萬增加至卅萬元,

手機版網站

,且不得上訴。,

口碑行銷公司

,,

口碑行銷公司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