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賓狗咬傷路人 主人判拘役30日

41歲陳姓女子騎機車載貴賓狗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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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台北市天母東路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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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路邊攤販賣的物品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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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狗鍊栓在機車把手上;未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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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女抱著小孩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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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狗從機車腳踏板一躍而下咬傷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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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依傷害罪判狗主人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葉女被咬時胸前抱著小孩,路過時沒有看到貴賓狗,僅感覺腳上一陣劇痛,踢開貴賓狗後,又被咬了第2次,才大叫「狗是誰的」,陳女才從旁邊出現把狗牽走,已造成她小腿3公分、1公分傷口。陳女辯稱,當時坐在機車上看床單,貴賓狗栓在旁邊,完全不知道愛犬咬傷路人,聽到旁人喊叫,轉頭才發現狗咬人,矢口否認有過失傷害。但警方調閱從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整個全部過程,法官認定陳女說謊,當時她已經離開機車,走到前方路邊攤選購物品,與貴賓狗相距甚遠。事發後,陳女並無悔意,還急急忙忙說要帶狗回家,隨即加速騎車離開,還好葉女有抄下車牌號碼,驗傷後報案。判決指出,陳女雖然有把狗栓在機車手把上,但狗鍊過長,她又沒有注意貴賓狗的動作,事後雖有意願賠償1萬6000元,卻遲遲未與被害人和解,判決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全案仍可上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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