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列為優先拆除的「違建五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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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大隊3日前往淡水原德路109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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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加蓋5層樓、隔成16間學生套房的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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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年前完工。市府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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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將消滅605件增建3層樓以上的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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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費恐超過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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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市議會儘速通過收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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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全民買單。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蔡顯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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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升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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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3992家業者,不合規定輔導改善計1628家,逾期未改善而強制拆除計266家,全是大型鐵皮屋等重大違建。目前正執行第2階段,605件增建3層樓以上的違建案。其中,新店北宜路「增建6層樓」違建已拆除完畢;其次為新莊福營路、三重車路頭街、淡水原德路、永和新生路違建,屋主「增建5層樓」違建,除永和因屋主跳樓往生暫緩執行,其餘3間,將於年前拆完。蔡顯榮重申,拆除違建一定會公告2、3個月後才會強制拆除,絕對不會「今日公告、下周拆」。為避免憾事發生,市府也組成專案小組,關懷各屋主及房客,像淡水原德路1名50歲房客,因行動不便,較難找新租處,由社會局及里幹事發放緊急救助金,協助搬遷、安置。拆除大隊昨日強制拆除淡水違建,破壞其樓地板和牆壁致不堪使用程度,外觀卻完好如初,外界質疑屋主是否悄悄拆後重建?蔡顯榮坦承,目前無強制力規定屋主須拆建築外觀,難免有人鑽漏洞,像淡水中正路巷弄1處違建,屋主確實拆後重建,並在門口裝監視器規避查緝,防不勝防。為避免違建拆除費用由全民買單,蔡顯榮表示,「違建收費自治條例」上月已重新送議會審查,盼年後通過。另外,營建署已提案「屋主擅自建造違建可連續罰,未限期改善而強制拆除的費用,將由屋主自付」,盼今年能順利在立法院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