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蔡姓男子去年三月在網路上認識女網友,
,半年後兩人相約到女網友家門口見面,
,女網友在相約時間兩小時後才返家,
,兩人進入屋內聊天十分鐘,
,他竟伸手撫摸女網友遭拒,
,再仗著身強力壯,
,抓住女網友後拉至房間強迫口交得逞,
,女網友以衛生紙包裹證物報警。桃園地院十八日以妨害性自主判蔡男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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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