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案 台籍涉嫌人返台待協商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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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押在珠海的32名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台籍涉嫌人狀況「大致還好」。被問到是否希望把32人接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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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我們會提出來。」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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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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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有利於打擊犯罪、保護受害人利益、實現司法公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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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決定將有關犯罪嫌疑人在大陸偵查、起訴和審判」。大馬案台灣協商團今天上午參觀珠海市第一及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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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約半小時,未見到32名台籍涉嫌人。協商團一行隨後聽取所方簡報,過程中透過監視影像看到一名因身體不適在病房接受治療的在押台籍民眾。簡報結束後,陳文琪受訪時說,大馬案32名台籍涉嫌人中,19人關在第一看守所,13人在第二看守所;作息和身體狀況「大致還好」,有3人健康出狀況,其中1人所方允許戒護就醫,另2人接受藥物治療。她表示,協商團特別關心台籍涉嫌人是否清楚程序上的權益保障事項,已知有5人申請接洽聘請律師,另有15人申請法律援助,之後將交由海峽交流基金會繼續與家屬保持聯繫。被問到是否希望把這32人接回台灣,陳文琪說,今明兩天與陸方的協商過程中「我們會提出來」。至於有幾成把握,陳文琪不願多說,僅表示還要協商。針對大馬案台籍涉嫌人要在何地受審,陳士渠受訪時表示,打擊涉及第三地的電信詐騙集團,應遵循「整案處理」原則,按照受害人所在地來確定管轄。有媒體詢問,若台灣要求帶回涉嫌人陸方將怎麼回應。陳士渠未正面回答,僅說:「我們會具體和台灣警方溝通,希望台灣警方在追逃、追贓方面,包括一些調查取證方面與陸方合作。」10505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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