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母討錢不成放火燒屋 逆子判刑2年確定

48歲葉姓男子向母親要錢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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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生不滿竟放火燒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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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鄰居發現迅速報警撲滅火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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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男被逮後還辯稱因抽菸不慎引燃高粱酒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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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高法院佐以消防署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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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他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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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葉男犯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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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重判2年確定。葉男平時住在母親提供給他居住、位於澎湖縣馬公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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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白天會與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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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則返回自己家中;前年葉男因向母親要錢未果,心生不滿竟在深夜時於客廳點火引燃沙發,煙霧往樓上漫溢,葉男則自行跳到隔壁房屋屋頂躲藏。隔壁鄰居發現葉的房子有濃煙冒出,隨即打電話報警,消防人員趕到現場迅速進行搶救,不久撲滅火勢,只有一樓客廳沙發及樓梯扶手被火燒壞,沒有損及房屋主要建築結構。葉男被逮後,矢口否認犯案,還辯稱打翻高粱酒後因抽菸不小心引燃。高雄高分院佐以消防鑑定報告,認為屋內並沒有發現酒瓶及酒杯,再加上高粱酒含大量水分,與未熄火的香菸接觸無法引燃,不採信葉男辯詞;葉男對住宅放火,可能因此殃及無辜,犯罪情節絕非輕微,且犯後也無悔意,將他判刑2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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