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衛生局:宏昇生化違反藥事法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已於今(10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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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該署南區管理中心至南市宏昇生化科技公司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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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該公司未領有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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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有抗生素試製品2批共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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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重為6.1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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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製造原料4包共68公斤;有違反藥事法之實。衛生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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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指稱存放原料藥係為試製藥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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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由臺南地檢署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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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該公司有將試製藥品販售之行為時,恐涉違反藥事法第20條規定所稱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民眾購買藥品應認明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的藥品許可證,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及健康。(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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