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二審判22年

強冠公司涉販劣質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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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判董事長葉文祥(圖)20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5日改判徒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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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科強冠罰金新台幣1億2000萬元。(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攝 1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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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屏東地方法院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判董事長葉文祥20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改判徒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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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科強冠罰金新台幣1億2000萬元。強冠民國103年間爆發以煉製收集的餿水油、動物屍油及皮革料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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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遭檢方指揮查獲。105082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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