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辦績優員警旅遊 挨告詐欺不起訴

台北市警察局2011年找旅行社辦理績優員警到南台灣5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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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市警局以驗收品質不佳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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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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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旅行社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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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市警局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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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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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將市警局承辦人、警員及相關人共14人不起訴。檢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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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100年度績優員警(工)國內旅遊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由台中的惠名旅行社得標,旅行社規劃多條路線供市警局選擇,包括高雄、義大世界、墾丁的南台灣5日遊,並提供警眷免住宿費優惠,承諾每位警員都可享有1張雙人床及2客早餐。事後市警局問卷調查,發現對這次旅遊整體滿意度不佳,以此向旅行社要求扣款,旅行社不滿,認為市警局未履行契約中的「警眷」規定,讓不是警員直系親屬的親戚、朋友都來參與旅行,讓旅行社遭受損失,控告市警局涉嫌詐欺,並提出民事求償。民事訴訟部分,台北地院2013年判市警局須賠償旅行社265萬6001元,市警局提上訴,雙方後來和解。檢方認為,市警局與旅行社簽約時,並未就「警眷」部分做出明確定義,加上旅行社承諾每位警員都有1張雙人床及2客早餐,就算多出幾名「非警眷」,應不至於影響旅行社權益,今以罪嫌不足,將市警局警員及相關人共14人不起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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