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安全與核廢料處置問題引發停建、續建雙方爭論。非核家園大聯盟執行長李卓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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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災後他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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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除役核電廠若沒處理好高階核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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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有核災。
李卓翰昨日在現場出示環保署與台電官方文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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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曾要求相關單位需在民國一百年前完成核廢料政策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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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宣稱要在二○一七年完成高階核廢料處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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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論政策環評或台電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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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都沒有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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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憑什麼宣稱在二○五五年可找得到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廠?」
李卓翰說,有人說核電是必要之惡,但如果無法承擔「萬一」的核災風險、不能把經濟風險跟滅國亡國風險等量齊觀時,這種必要之惡,就不必要。
對於核廢料處理疑慮,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解釋,目前高階核廢料初期都由水浸泡降溫,再放到乾式儲存廠。核一正在建造此類儲存廠,每座可使用四十到六十年,耐震、防海嘯都和核電廠一樣。
黃重球也說,因為最終儲存廠址需經長年地質與水文調查,才設定在二○五五年找到最終處置廠。
他說,目前芬蘭和瑞典已找到到最終處置廠,預定在二○二五年後啟用;但即便如英國等國家都沒找到最終處置廠,英國政府也仍在今年三月分核准兩座核電廠興建計畫。
林佳龍反駁指出,即使是瑞典、芬蘭對最終處置廠都還在研議,且北歐地質已十九億年,台灣僅三億年,地震、海嘯頻繁,台灣應以日本為借鏡。他也呼籲各界面對現實,台電連低階核廢料都只能堆放蘭嶼、高階廢料存放地點還找不到,未來核四很可能就是高階廢料的最終處置場,風險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