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服務Uber今天在4大報刊登半版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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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擊政府阻擋新科技;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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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應該拿登廣告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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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去輔導司機取得職業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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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辦理公司登記和保險。徐國勇下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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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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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Uber必須「納管」、「納稅」、「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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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納」非常重要。他表示,早期輔導三輪車轉型計程車,要給計程車行靠行費,被認為是剝削、圖利計程車行。但深層去想,若發生車禍,車行依民法規定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同樣道理,當公車司機發生車禍,運輸公司要負責。現在Uber司機用民間車牌開車,一旦發生車禍,如果Uber一走了之,請問司機要怎麼辦?Uber在台灣並沒有納保。徐國勇也以民眾陳情為例,有1名計程車司機要換職業駕駛執照時,被發現40年前有殺人未遂前科,不給換照;他向民眾表示沒辦法處理,結果司機說,「那簡單,我去開Uber。」他表示,目前Uber在全世界各國都規定是職業駕駛,但在台灣卻沒有,違反當初Uber來台時答應的事情。徐國勇表示,Uber對「三納」都不遵守,「任何行業可以拿著共享經濟或科技經濟的旗子而不守法。」為什麼在其他國家可以守法,來到台灣就不遵守?他表示,政府沒有反對Uber在台灣發展,但該保障人民的措施,政府還是應該盡到責任。Uber登廣告的錢,應該趕快去輔導司機取得職業駕照,以及辦理公司登記和保險。1051207(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