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中日和約》是二戰後美國支配東亞冷戰勢力範圍和秩序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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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美國用以維繫其與中國大陸間亞太均勢的緩衝」布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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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什麼凸顯國家主權的條款。以排斥大陸地區的所謂「國家意志」的《中日和約》來面對世人和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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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釣魚台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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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談什麼台灣主權呢?該《和約》如果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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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當今日本不承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既被戰敗國日本棄如敝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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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和約》又被戰敗國日本宣布失效,卻還被珍奉為台灣主權歸屬的國際法依據,豈不是自己矮化台灣的國際地位?1972年東京聲明「理解及尊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那是基於東京再圖「南進」的權謀用詞。但東京既然接受北京為「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的主體,也就是承認一個中國的邏輯;否則,《開羅宣言》就成了將滿洲歸還給台北的謬論。歷史證明台灣主權歸屬中國時,對亞太安定的作用遠大於台灣主權歸屬日本時。《馬關條約》讓日本軍力南進台灣,接著就是南洋島嶼和東南亞國家被日本侵略,進而夏威夷被日本攻擊的發展。《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目的,在於二戰盟國將日本鎖在明治擴張時代以前的地盤。反之,戰後日本覬覦釣島,不斷擴軍修憲的作為,就是對這種盟國封鎖的反抗。日本是全亞洲唯一參加二戰法西斯軸心國陣營的戰犯國;而中國人的對日抗戰,是亞洲國家反法西斯鬥爭的歷史主軸。日本政府堅拒悔罪的擴軍行為,證明他過去簽署的《和平條約》,只是保障他戰後再次走上擴張侵略的準備而已。美國在1979年「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也使了《台灣關係法》這個「西進」權謀。國家分裂,任人操弄的條約,豈好拿來說嘴?當自己主張兩國論時,外力還會勸你記得一個中國?沒有一個中國的主權和歷史,就沒有從外力手中光復台灣的正當性。明年是二戰結束與台灣光復70周年,更是中國人反帝鬥爭175周年,孫中山遺囑「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的目的尚未成功,這是「國家意志」的歷史意識。沒有這種歷史意識的「國家意志」,只能在世人面前自討「屈辱」。(作者為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