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妻違停質疑警不放車 警:SOP認知差異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右)與妻子郭貞慧(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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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一同出面說明違停拖吊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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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貞慧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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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承認違停錯誤,

關鍵字達人

,但警方執法的程序似乎不符合作業流程。(萬于甄攝)

台南市議員李退之妻子郭貞慧1日將車輛違停在其東區辦公室附近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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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隊員警發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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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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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郭貞慧因人已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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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員警通融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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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遭警婉拒。事後員警竟遭上級關切,郭貞慧2日承認自己的違規,也已繳完罰單,絕無關說,但她質疑員警拖吊作業似乎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建民表示,該車輪被紐澤西護欄阻擋無法先裝輔助輪,因此先行移車後才裝輔助輪,而車主是違規車已駛離原停放處0.5公尺,輔助輪也裝設好後才現身,取締執法完成,且過程依照標準作業流程,並無疏失。市議員李退之妻子郭貞慧,同時也是是社團法人台南市台日友好交流協會理事長,昨日下午因有急事,倉促將車輛停放在其東區辦公室附近紅線,孰料,交通隊員警發現後吹哨廣播並開始拖吊作業,此時,郭貞慧趕緊前來救援愛車,希望警方開告發單,不要將車輛拖走。郭貞慧說,當下人因身體相當不適,趕著就醫,而人也已經到場,所以懇求警方通融放車代步。無奈警方鐵腕執法,但郭貞慧不解,車輛未離開前,車主已到場,只要開告發單即可不是嗎?且去年賴清德曾在議會答詢時稱,「只要拖吊車未走前就還車」。台南市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健民解釋,市長所指的應為拖吊車未移動之下,而非整車離開現場,恐因此讓許多民眾有認知上的差異。警方也澄清,該案車主拖吊過程並未表明任何身分,也無利用特權情事。(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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