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佈疑陣宮廟縱火 金門警方偵破

金門縣一知名廟宇最近疑遭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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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場貼有「信耶穌得永生、不要在(再)迷信」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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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誤導警方偵辦方向;所幸警方最後逮獲盧姓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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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縣警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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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地區一間廟宇廟方人員1日發現兩尊虎爺、兩支令旗、兩枚印章、神桌等物被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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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廟中張貼5張「信耶穌得永生、不要在迷信」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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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方認為是遭人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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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城分局金寧分駐所報案。案發生後,縣警察局局長林漢堂十分重視,指示金城分局分局長吳山連召集分局偵查隊、金寧分駐所警力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通報刑警大隊鑑識組派員到場採證。辦案人員針對歹徒留下的字條,一度往宗教狂熱份子方向偵辦,而且擔心擴大效應,更指示員警通報轄內廟宇注意防範。經專案小組依地緣逐一訪查、調閱路口監視器並比對現場遺留跡證,發現嫌犯為避免遭警方查緝,甚至將作案用機車號牌以紅紙遮掩。員警抽絲剝繭後發現住在金城地區盧姓男子涉嫌重大,隨即聲請搜索票,在盧嫌住處查獲作案用衣物,張貼車牌用紅紙等證物。經過詢問,盧姓嫌犯坦承犯行,犯案動機是十多年前與廟宇間的私人糾紛產生嫌隙,於是在1日清晨6時許自行攜帶金紙,將金紙放置在宮廟香爐上點燃引發火勢;盧嫌說,目的只是要表達不滿,無意將廟宇燒毀;至於張貼「信耶穌得永生」等字條是要誤導警方。盧嫌事後非常後悔,也願意賠償廟方損失,全案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金城分局分局長吳山連表示,廟宇遭縱火在金門地區相當罕見,放火燒毀廟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可處1到7年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個人恩怨應循正當途徑解決;同時建議廟宇管理人員可加裝錄影監視系統防範,確保廟宇財物安全。105040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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