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知名的葛里法2W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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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五十二名住戶狀告建商、營造公司及房屋銷售員涉嫌在縣府核發使用執照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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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本一樓開放空間改建為封閉式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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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時還在文宣上強調是頂級私人會所。桃園地檢署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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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被告與住戶應屬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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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偽造文書及違背建築技術成規等不予起訴。
地檢署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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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九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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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億公司委託久泰營造公司建造葛里法2W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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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明知一樓為社區大廳部分開放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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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搭蓋棚架等封圍設施,阻礙民眾逃生,卻於取得縣府使用執照後,改為封閉式大廳,九十九年房屋對外銷售,文宣上以「最好的頂級私人會所」強調專屬私人空間,約五十二人去前往看屋時刻意隱瞞因而購屋,一百年時縣府派員稽查才知情。
住戶多次要求連億公司需就已核定的開放空間變更用途,且認為建商指示不知情的社區主委以黃姓告訴人名義,製作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葛里法2W社區一樓廣場開放空間,有頂蓋…變更為大廳使用…決議,照案一致通過」等內容,住戶因此認為建商等人涉及詐欺、偽造文書及違背建築技術成規罪因而提告。
被告人等否認犯行,認為社區完工後,有照縣府指示在銷售中心出入口處設立告示牌,揭明該處一樓大廳為開放空間,直到一樓大廳改建後,仍留有逃生空間等,不過提告的五十二名住戶,僅有三人知道此事。
檢方認為,消極不告知行為是否可視為詐術之行,仍屬有疑,且公司確實有設立告示牌,縱使未主動告知,也無刻意隱瞞之意;二次施工部分是進行內部裝潢,並無改變建築結構,相關部分皆屬民事損害賠償範疇,因此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