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PO文 同樣得負法律責任

     今年5月發生的廣大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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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網路出現拒賣便當給菲勞的「便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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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版的網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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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獲法官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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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表示網路散布不實言論就可免除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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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從發言內容的動機、目的,有無涉及傳播不實造成他人名譽受損、人格貶低檢視,才能論定。
     由於網路虛擬的特性,不少人常以匿稱匿名方式發表,固然網路言論也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但網路言論也同現實社會言論一樣,還是得受到相關民刑事法律的規範。
     就實務來說,網路言論最常涉及的法律責任,就是刑法的誹謗和公然侮辱罪。凡是言論涉及謾罵或不實攻擊,造成他人名譽受損,就會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罪。但言論若有相當憑據且有所確信,予以發表適當評論,縱使字眼過激,則不會觸犯誹謗罪。
     另外,動機、目的,也是涉及法律責任有無的重要考量。董小姐版的「便當文」,被法官認定雖有散布謠言的事實,但其動機只是在表達不應牽扯無辜第3人的看法,並非純粹造謠生事,讓人心生畏懼或恐慌。
     除了刑責,民事賠償也是網路言論特別要注意。我國在刑法以外,還有民事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如果因不當言論造成他人名譽受損、人格或社會地位被貶低,受害當事人,在刑罰之外,也可走民事途徑,循侵權關係訴請當事人賠償侵害名譽的損失,要求給付精神慰撫金作為賠償。
     網路上的言論和現實社會上的言論並無不同,網友發言時真的要注意,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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