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國小合唱團奪全國特優 「雲林之光」不買帳

雲林國小合唱團在張超倫(前排左二)老師帶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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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幾年在全國音樂比賽獲合唱特優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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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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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又獲特優。(周麗蘭攝)

張超倫老師在臉書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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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嘆雲林縣「文化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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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浪得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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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獎盃、獎牌都是她歷年帶領合唱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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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賽所斬獲。(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的「雲林之光」獎項每年6月表揚在全國得獎的有功人士,歷年獲獎無數的雲林國小合唱團,今年又獲全國鄉土歌謠比賽特優,卻被雲林之光評審剔除獲獎名單外,指導老師張超倫無奈po文「文化沙漠不是浪得虛名」。雲小合唱團上月再戰全國鄉土歌謠合唱比賽,7名評審扣除最高、最低分,全給予90分以上肯定,排序是特優第4。「雲林之光」日前舉行評審會議,雲林國小合唱團未獲通過,張超倫在臉書po文「在文化沙漠推動藝術教育很孤單,也無奈,因為也沒人懂(淚)…只有帶過音樂團隊的老師才明白,要在全國賽30多個隊伍中獲得特優肯定是多麼不容易!特優!已視為第1名!」張超倫表示,按雲林之光的評審,「優等第三」符合獎勵標準,特優第四卻不符合,是甚麼邏輯,「文化沙漠,不是浪得虛名!」縣議員李明哲20日對此提出質詢,優等、特優是哪個好?全國特優還達不到雲林之光門檻嗎?評審團如何組成。教育處社教科長徐敏容表示,雲林之光分藝文、體育2類,為讓得獎者感到尊榮,各類獲獎者都取全國前三名,今年評審都是國小校長,他們根據辦法以名次判定,遂未把特優第四列入。徐敏容表示,能在全國合唱比賽拿到特優確實很不容易,會再召開審查會重新討論。李明哲要求不要因為個案而專案討論,辦法不妥就要修正。雲林國小合唱團10年來數度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獲得特優,被都會區學校喻為「偏鄉的天籟美聲」,指導老師張超倫耕耘合唱、指揮技巧20多年,是靈魂人物,也是教育部藝文領域的中央輔導團老師之一。(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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