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首開庭 林英昌:沒有要殺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針對「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開庭;被告林英昌日前被依殺人未遂罪等罪嫌起訴,

專利事務所

,林於庭上辯駁,

男士飄眉

,自己當下只想自殺,

網站廣告

,沒有任何殺人犯意。這起案件源於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

隆乳

,7月7日晚間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

商標授權費用

,造成25人受傷;警方事後調查,

商標設計

,發現傷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北檢日前宣布偵結此案,

歐式唇

,並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

商標重複

,對林英昌提起公訴,建請法官從重判處30年徒刑。北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林英昌的兒子到場聽庭。對於檢方起訴事實,林英昌表示,他沒有任何殺人意圖,或是有絲毫想殺人的想法,「我單純只是自己想要自殺」;而且,他沒有把鞭炮丟向別人,離被害人至少有3公尺、4公尺遠,未試圖想傷人,也沒有想要炸毀火車的意思。林英昌也說,針對爆裂物部分,他認為這只是一般的鞭炮,「我小時候在鄉下,有在玩類似的鞭炮,差別在於我有組裝」。林英昌的辯護律師則說,希望法官考量林的精神狀況減輕其刑。台鐵委任律師則說,根據林英昌與其律師辯詞,有避重就輕情況,對於台鐵所受到的損害,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庭末法官諭知,本件受害者眾、案件複雜,需要一些時間釐清,因此訂於民國106年1月25日再次開庭。1051205(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