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不應為選舉 無理抹黑惡意抹紅

     繼上周一藉國際人權日召開的記者會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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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上周五又在接受電台訪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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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旺中媒體集團與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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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提出若干批評指教。台灣早已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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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權提出對別人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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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該相對接受別人的檢驗;但仔細審視蘇先生這兩次的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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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很遺憾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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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先生不但沒有真正負責地回應問題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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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不斷以民粹的語言、激情的煽動、錯亂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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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重複對本集團的報格與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人格,進行不實的指控與抹黑、抹紅。
     就以日前蘇先生接受電台訪問的發言為例,其中便充滿了諸多道聽途說、逕下斷語,或是雙重標準、以偏概全的誤謬,只要講理駁斥,是非自明:
     首先,蘇先生懷疑蔡衍明先生買媒體的動機時說:「他本來不是經營媒體,為什麼要買媒體?」蘇先生雖非出身產業界,但一定了解台灣跨業經營的企業相當多,非媒體事業跨業經營媒體的例子也所在多有。為何金融業、手機品牌商甚至炒地皮者可以跨足經營媒體,唯獨食品業不行?中華民國有哪一條法律如此規定?這種雙重標準、打壓特定對象的邏輯,於理於法根本不通。其次,蘇先生說,「壹傳媒交易案時有個大老闆說買這個媒體是要給中國歡喜,是一個伴手禮」。實際上,遍查相關報導,蔡衍明先生從未說過這樣的話,但蘇先生卻可以把這段話套用在對蔡先生的指控裡,《自由時報》更是大剌剌地報導蘇此語是「暗批旺中集團蔡衍明」,如此汙蔑,還有天理公道嗎?
     第三,蘇先生質疑,「蔡衍明先生腳踩台灣地、喝台灣水、吃台灣米,買媒體為甚麼不先問台灣人歡不歡喜?」我們要敬告蘇先生,是否可以跨業經營媒體,中華民國自有法律規定,如果政府引據法條予以駁回,蔡衍明先生沒有二話,當然依法辦理退股;如果蘇先生不滿現行法律,亦可循修法途徑阻止,而非以民粹誤導視聽,蓄意抹紅抹黑。請問蘇先生,任何媒體買家在決定要買之前,是否需先做民調、公投,甚至得徵詢最大在野黨的主席是否認同,直到多數人同意以後才能買?這是一個崇尚民主法治的國家所應走的交易程序嗎?
     第四、蘇先生在受訪中直指,「蔡衍明先生粗魯」。姑且不論粗魯的定義為何,或是蘇先生是否看不起粗魯的人,蘇先生對蔡先生這個評論的基礎又在哪裡?據蘇先生說,是看到離開旺中的記者所寫的文章。請問蘇先生,您不認識蔡先生,那您對寫這些文章的「前時報人」又認識多少呢?這些「前時報人」又對蔡先生認識多深呢?他們和蔡先生談過幾次話呢?蘇先生,如此羞辱一個人,必須要本於事實根據,尤其是像蘇、蔡兩位先生都是在不同領域卓有成就的人士,如果只看了幾篇報導、網路的文章,就這樣公開地妄下斷語、傷人人格,這不是把自己降格為八卦節目的搬弄是非者嗎?
     第五、蘇先生對台灣媒體顯然僅有「政治面」的認知與操作,台灣媒體如真有被本集團壟斷之可能,何以至今本報之報格、蔡董事長之人格,會不斷遭到有心人士的惡意扭曲與攻擊?蘇先生所謂「旺中併購中嘉,再買下壹傳媒,消費者就只剩下一味可選擇」的說法,完全忽略台灣傳媒的現狀,既視三立、民視、《自由時報》之「三明治」綠色媒體於無物,更無視於網路世界的影響力。
     蘇先生在先前的記者會上回應本報的社論時說,「社論內文要政治人物不要干預媒體,標題卻要我主持媒體負責人座談會,標題與內文完全矛盾」。我們認為,此種避重就輕的巧辯不足取法,真正自相矛盾的是蘇先生自己!事實上,蘇先生完全顛倒、甚至是故意混淆了「干預」與「關心」之間很清楚的界限。本報的社論是懇請蘇先生把對單一、特定民間媒體集團,合法的經營權交易的個案干預,提升為對台灣媒體環境的整體關心,這才是避免蘇主席自己落入以打壓特定媒體行政治鬥爭的正道。
     我們再次重申,這場座談會應該邀請林榮三、王文杉、蔡衍明三位台灣主要報業的老闆共同參加,由蘇先生親自主持,並由電視全程實況轉播;讓一切爭議與傳聞,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對話,完整地說清楚、講明白,讓社會公評、全民檢驗,共同比較這三大報的報格、報老闆的人格,這不也正是展現最大在野黨領袖面對問題應有的格局嗎?
     本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具有最大的誠意與勇氣,提議且願意親自參加這場攸關台灣媒體環境發展的重大座談會,蘇先生如果真的愛台灣、真的關心台灣的新聞自由,真的大公無私,就應該以負責公正的態度,拋開政治權謀、尤其是放下為了選總統而不論是非公道的態度,和我們一起真正為健全台灣媒體環境而迎接挑戰,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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