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公路法》等規定且經過1年協商,
,原本隸屬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及桃園縣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業務移撥給新成立的「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及「交通局肇事鑑定科」,
,6日正式掛牌運作,
,桃園市長鄭文燦親自主持。(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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