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專盜客戶4千多萬元 判刑2年6月確定

在銀行擔任理財專員的藍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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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利用70歲老客戶對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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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輩子累積的2億元家產交給她代操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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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卻趁機盜領老先生帳戶裡的4千多萬元存款;最高法院考量藍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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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已返還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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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她判刑2年6月及10月、8月確定。從事不動產買賣的凌姓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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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藍姓理財專員非常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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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將攢了一輩子的2億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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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摺、印章全數交由她代為操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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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不懂投資,多年來對於投資細項從不過問,只要求選擇低風險、高保本投資標的。不過,藍女卻在取得老先生信任後,趁機偽造取款憑條、擅自輸入密碼轉帳盜領存款4319萬多元,老先生委由妻子在2008年10月9日到銀行領錢時,發現帳戶沒有足額款項可領取,他才驚覺有異向藍女詢問,她隨後也主動自首接受審判。藍女雖然主張兒子患有腦性痲痺症須她照顧,不斷懇求法官讓她獲得緩刑宣告,但高院認為她長期盜領客戶存款,金額甚鉅、惡性非輕,考量她已返還2950萬元,將她判處10月、8月徒刑,此部分可易科罰金及社會役,但另判刑2年6月部分須入獄服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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