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國寧貪污收回扣 判刑3年半確定

前衛生署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被控利用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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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廠商回扣逾新台幣6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依貪汙罪判處邵國寧3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桃園地檢署於民國100年間第一波偵結署立醫院集體採購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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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邵國寧利用經手醫療器材9件採購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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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廠商回扣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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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貪汙罪嫌起訴。他是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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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發外界關注。法院一審重判邵國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身為公立醫院院長卻收賄,嚴重腐蝕國民對公務員廉潔的信賴,且收賄金額不少、敗壞官箴情節重大,但考量他認罪並繳回賄款,犯後態度良好,改判處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5040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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