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有條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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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府昨日針對外界質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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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有明文規定應迴避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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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沒有迴避的問題;委員討論時因民眾鼓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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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另覓會議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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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密談」;縣府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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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營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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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將落實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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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業者成為開發案的模範生。
美麗灣開發案在反對與支持雙方火爆對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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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八位出席委員討論後決議,一票修正後再補,七票有條件通過,也就是該環評案有條件通過,但是環保團體仍對環評會議提出多項質疑。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根本是場鬧劇!」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表示,縣府是美麗灣的共同開發者,三位縣府人員依法不能擔任委員;委員「闢室密談」,不讓媒體進入,也違反資訊公開法,環保團體將繼續提環評無效之訴。
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執行長楊宗瑋表示,依規定,環評委員應保持中立,但是許瑞貴之前就在網路上表達支持美麗灣,並對反美麗灣人士要提告,其立場已明顯不中立。
另外,縣府是美麗灣共同開發者,自己是投資獲利者,卻自己當環評委員,他強調,縣府出席環評會的三人都沒資格當環評委員。
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昨天舉行記者會針對質疑提出說明,陳金虎表示,環保署規定的應迴避免人員為縣長、副縣長、祕書長及主辦的觀光旅遊處長,而這次出席遭質疑的委員,包括建設處長許瑞貴、環保局長黃明恩、農業處長劉榮三員,均無迴避問題。至於「闢室密談」,陳金虎說,會議當時因為部分旁聽民眾鼓譟,阻礙會議進行,才另覓會議場所進行委員討論,並非密談,而且開會通知已明確說明,問題與討論結束後,開發單位及旁聽民眾都應離席。
環保局長黃明恩也針對「有條件通過」中的「條件」提出說明,包括汙水處理,廢水回收做為滴灌之用;沙灘維護計畫;台東縣民可以免費到海水浴場;食材與紀念品三分之二都要用在地生產;員工須有三分之二是在地人;與富山國小的互動等等,共計近百項,仍有待詳列。
陳金虎強調,基於環評是有條件通過,後續業者施工或營運,縣府將會落實監督是否有依環評的條件去執行,除了縣府以外,媒體、環保團體及一般台東民眾都會去監督,因為監督單位太多,業者本身應該也會兢兢業業,縣府會要求業者成為環評開發案的模範生,讓開發與環保雙贏。
台東縣政府通過「美麗灣開發案」環評,引發爭議,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表示,美麗灣是很兩難、很痛苦的抉擇,政府有責任挑起責任,在兩個困難之間尋求平衡點,但很可惜,失能的馬政府並未挑起這樣的責任,因而造成社會對立,令人遺憾,希望雙方後續能做更充分的溝通。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也表示,這樣的環評結果與社會認知與期待落差太大。他說,台灣不缺多一座水泥旅館,但卻缺美麗的海灣,過度開發將使國人失去引以為傲的天然資源。蘇貞昌更批評,美麗灣開發案環評過去被法院判決無效,如今又通過環評,是「行政凌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