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實施「辯生死」新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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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六日針對吳啟豪逆倫弒父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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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命法官宋明中召開程序準備庭。檢辯雙方討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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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被告犯後自首該不該減刑?是否已達無法教化、需判死與世隔絕的兩項法律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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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擇期開庭辯論。
雖然吳啟豪歷審庭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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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希望自己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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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出獄後還是會把全家人都殺掉」;但吳的律師林彥苹希望最高法院能提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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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吳在終審判決前「講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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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自己的生命權。林彥苹還說,吳疑有精神方面疾病,將爭取讓他再次進行精神鑑定,以此做為最高法院判生或死的量刑標準。
法官宋明中表示,會審酌考慮;兼具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身分的吳啟豪兩位妹妹,合議庭也會徵詢她們出庭的意願。
廿三歲的吳啟豪是獨子,從小受到溺愛導致脾氣暴躁,高中肄業賦閒在家當「啃老族」。去年一月八日下午兩點多,他氣父親酒後罵他不工作、不讀書,就把父親從新竹住處樓梯上拉下,從儲藏室拿鐵槌敲打父親頭部與臉部十多下,確認斷氣才停手。
吳想到樓上的妹妹可能揭發他的犯行,便回頭拿剪刀上樓追殺大妹,經大妹奮力反抗,吳氣力用盡,返回房間思考如何殺妹,吳女則趁機負傷逃離求救。吳殺死父親後,罹癌母親何素梅憂心過度一周內就病逝。
一審認為吳弒父且犯後態度惡劣,判他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定他持鐵槌打死有養育之恩的父親,應判死刑,殺妹未遂判刑六年,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昨在辯論前先開準備庭。由合議庭受命法官宋明中承審;吳敏誠未聘任律師,由法扶會指派林彥苹律師擔任辯護人,檢方則由最高檢檢察官莊春山蒞庭。
宋明中表示,本案是殺父的重大刑案,依法在量刑上只能在判死或無期徒刑中擇一。為求審判周延,合議庭決定以公開辯論方式,讓檢辯雙方可當庭陳述意見,就量刑進行辯論。他並列出自首有無減刑必要、被告是否應判死的量刑標準,做為言詞辯論庭論辯的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