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涉洗錢案 還沒偵結

     前總統李登輝涉及國安密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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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昨判決李無罪。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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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證據及理由均相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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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李登輝、劉泰英對「奉天專案」基金墊支情形知之甚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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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等收到判決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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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研究上訴問題。
     此外,陳水扁在98年9月5日北檢偵辦葉盛茂涉嫌洩密案時,曾以證人身分傳喚扁說明。扁出庭時向承辦檢察官抱怨「檢方只查扁案,都不查李登輝洗錢」,當庭向檢方告發李登輝涉及5100萬美元洗錢案,此案尚未偵結。
     特偵組昨被問到是否仍在偵辦此案,張進豐僅說,無法回應。據了解,特偵組除已向新加坡檢察總署請求司法互助,並調閱新加坡大通銀行等特定帳戶資金流向進行勾稽,也向國防部及國安局調閱部分機密資料查證,目前仍在偵查中。
     張進豐指出,本案起訴證據及理由均相當充分,包括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所擬的報告書及備忘錄等,足以證明李登輝、劉泰英對本案「奉天專案」基金墊支情形知之甚詳。
     他說,本件遭挪用的公款是用於購買台綜院,與國安局外圍機構的「台綜院第四所」無關等情亦據相關證人證述明確;若錢用於所謂台綜院第四所,何須大費周章,透過層層轉匯以洗錢方式支付?顯與常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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