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榮洲改無罪 高院判決 狠打檢警一耳光

     高等法院判決許榮洲無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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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打了鑑識人員一個耳光。合議庭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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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單位竟以「全世界獨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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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現場採證照片進行事後的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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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做為許涉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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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讓人信服。
     刑事局則認為後來的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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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夠證據能力,是否採信,由司法機關認定。
     三次指紋比對鑑定不一
     高院判決書直指,刑事局從八十六年起,對謝姓女童案現場進行三次指紋比對;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刑事局的鑑定結果,已確認案發現場採證的指紋與許榮洲無關,但九十九年重啟調查後,卻又稱是許的掌紋,前後不一致的鑑定,令人質疑。
     除此之外,合議庭也認為,就算案發現場的窗戶木條採獲許榮洲的掌紋,由於許當時在同一營區服役,使用廁所留下指紋屬於事理之常,並不能憑此認定許榮洲是姦殺謝童的凶手。
     照片做鑑識「全球獨創」
     另外,合議庭對鑑識人員因沾血木條遺失,以照片替代判定血掌紋,也提出質疑;法官傳訊專業鑑定人林俊彥證稱,這種鑑識方式,「在國內外並未做過實驗」,因此合議庭也不採納這項證據。
     對於高院合議庭的質疑,刑事局表示當年指掌紋卡因部分捺印不清,加上掌紋比對較困難,後來專人重採比對,並經調查局複驗,才確定潛伏的掌紋為許榮洲所留。
     關鍵證物木條竟然搞丟
     由於現場關鍵證物血掌紋木條不翼而飛,讓司法審理爭議不斷,甚至破案無望。為何應存在的證物會消失?就連記載的資料也沒有,相關單位應被追究刑責。
     根據檢方起訴書,攸關謝姓女童命案最重要的血掌紋木條關鍵證物,當時由北市刑大鑑識組長謝松善指示自案發現場窗上拆除後,帶回辦公室處理。因下方木條存有目視可見的擦拭血痕,即先採獲潛伏掌紋,並指示將木條、照片送刑事局指紋室比對。
     謝松善向檢方表示,本案鑑定完成後,承辦人員將所有證物,包含正本及附件還軍方單位。但本案重啟調查時,檢方向空軍司令部調取證物,卻未見該橫隔木條;經北市刑大、國防部、刑事局、憲兵司令部翻遍營區清查,都沒有找到。
     檢方模擬報告難經考驗
     離譜的是,移交證物清冊、電話記錄,經手的所有單位都對該木條沒有記錄。加上刑事局納莉風災淹水,橫隔木條上的掌紋原始比對的相關資料滅失,血掌紋無法再鑑定,讓命案鐵證不見了。
     為了替「消失」的木條找出佐證,檢察官決定重建現場,委由法醫研究所模擬完成實驗報告,但是這一份模擬報告,卻在法庭上經不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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